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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生态保护第七期宣传
2024-11-27 10:01:15   来源:    点击:

1.秦岭区域内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禁止围河(湖)造田,违规修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放燃料,擅自搭建设置旅游、渔业设施;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其他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
 
2、秦岭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有什么要求?
答:禁止在秦岭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3、开办农家乐有哪些要求?
答:建设农家乐、民宿应当依托原有村落、自有房屋条件,并符合各类规划要求,取得合法资质,禁止在核心及重点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开办农家乐、民宿,禁止占用耕地、建设控制区开办农家乐、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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