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太白山旅游景区广告宣传语征集活动
2015-12-02 15:40:44 来源: 点击: |
秦岭主峰太白山,海拔3771.2米,为中国大陆青藏高原以东第一高峰。陕西太白山旅游景区依托太白山而建立,位于秦岭北麓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境内,由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红河谷森林公园和太白山旅游度假区三大板块面积组成。区域交通便利快捷,毗邻陕西省西向综合交通大通道,东距西安市110公里、咸阳国际机场93公里,西距宝鸡市90公里,并与陇海铁路、西宝高铁、连霍高速、法汤旅游专线及关中旅游环线相连,位于西安市一小时经济圈辐射范围内,是陕西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和西线生态旅游的标杆景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太白山以 “雄、奇、秀、幽”为主要特征,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特色鲜明,人文资源历史悠久,底蕴丰厚,静态景观和动态景观相协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浑然一体,具有唯一性和世界性,文化传承内涵丰富,资源禀赋价值极高。这座神奇伟岸的中华名山,正以她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的旅游者纷至沓来。为充分展示太白山旅游景区的独特魅力,提高太白山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突出太白山旅游特色、富有创意的广告宣传语,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3月1日。
2、作品评选时间: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12日
3、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3月15日。
二、广告语征集要求
1、语言简练,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具有独特创新个性与和谐意义;
2、要有时代气息,准确反映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能够拉近景区与游客之间的距离,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3、突出景区的独特之处和人文理念,寓意深刻有创意,新颖别致有美感,具有画面感,能引起游客积极关注的好奇心;
4、每条广告语的长度应控制在15个字以内,避免不好的谐音和歧义。提交作品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解释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
5、作品必须是原创,具有唯一性,不得是已被旅游景区或含相关产业使用过的,不得有悖国家相关法律与社会公德或有损他人著作权益。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接收社会监督,届时由太白山旅游宣传营销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集中评选,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奖项设置如下:
1、最佳广告语:1条 奖励人民币1万元
2、最佳创意广告语:5条 奖励人民币各1000元
3、优秀广告语:15条 太白山门票各5张
四、投稿方式和咨询电话
本次广告语征集以网络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请投稿作者将作品、详细通联地址和联系方式、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资料发送到本次征集活动的指定邮箱:tbsyxzx@163.com 邮件主题:广告语征集 。主办单位承诺为投稿者个人信息保密。
本次广告语征集活动咨询电话: 0917-5716690
五、评奖方式
本次广告语征集活动的评奖通过主办单位初选、网络公示、官微投票复选、评审委员会联合终选的方式进行。
初选:主办单位根据征集要求,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甄选,确定有效的广告语50条。
网络公示与微信投票:通过网络公示遴选出的50条有效广告语,在官微上进行投票,公开征集网友意见和建议。
终选:主办单位聘请社会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集中评审,遴选出各个奖项。
评选结果将在太白山官网、官微及其它媒体公布。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否则引起的相关纠纷和一切后果全部由应征者负责,并取消相应奖项。
2、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获奖作品的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3、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按本方案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它报酬。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方案所有条款。
七、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太白山旅游宣传营销中心
媒体支持:太白山官网、官微信,中国旅游报、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宝鸡日报、凤凰网、新浪网、腾讯大秦网、陕西广播电视台、宝鸡电视台、眉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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