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局:
近年来,我省县域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乡村旅游持续火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已成为陕西旅游业的新热点、新亮点和增长点,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全省旅游业做大做强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县域旅游经济和乡村旅游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2013年在礼泉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和乡村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旅游示范县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旅游局2014年工作计划,现制定2014年陕西省县域旅游经济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一、县域旅游经济工作
1、加快第二批旅游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要针对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加大实施,力争使第二批十个县在2014年底基本达标。
2、加强示范县发展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各市、县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总结、提炼示范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县域旅游经济加快发展,把陕西的创建经验扩展到全省、全国。
3、开展验收试点工作。选择一、二家第二批达到旅游示范县创建标准的县进行试点验收,并召开验收布置工作会议,为2015年全面验收工作做好准备。(10月份)
二、乡村旅游工作
1、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全面实施《陕西省十二五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陕西省旅游镇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各市、县、村制定的有关规划,以规划指导产业发展。
2、推进标准的贯彻。今年我局修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两个地方标准,即将实施,各市要对照标准,加强建设,完善设施,提升服务。
3、加强规划的指导。指导有关市、县、镇、村做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别是第二批示范村必须完成乡村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年)
4、实施示范村评定退出机制。对2011年评定的第一批47家乡村旅游示范村进行复核工作,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示范村称号。本年度原则上不再进行陕西旅游特色名镇和陕西乡村旅游示范村的申报评定工作。(各市在7月份前完成审核,省局8月份后开始集中复核。)
5、与农业厅的合作。继续联合省农业厅做好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评定申报工作,并共同举办有关活动。(6月份前完成评定申报)
6、星级农家乐的管理。各市继续做好全省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提升各种类型的“农家乐”经营项目内涵与服务水平(全年)
7、加大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充分利用农业的季节性特点举办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做好乡村旅游市场开拓工作(全年)
8、省旅游局办好陕西乡村旅游网。(全年)
9、加强乡村旅游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全年)
10、办好第六届杨凌农高会陕西乡村旅游展(11月份)
11、《陕西省工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争取立项升级为省地方标准。(2-5月份)
12、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旅游示范村进行以奖代补。
13、探索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模式。
各地已经总结的特色产业带动型、都市村庄型、景区依托型、农场庄园型、特色技艺展示型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都有不同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要引导各种模式个性化发展,推动各种模式间的优势互补。(全年)
三、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协助做好31个文化旅游名镇的建设工作,打造一批新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旅游目的地。(全年)
政策法规处
2014年2月27日
(来源:陕西省旅游局)